Tara Ann Lee 電子報
(想要收到 Tara 的最新消息和文章, to receive Tara's updates and articles, pls enter your email )

所有文章

2012年12月17日 星期一

自由時報兩性異言堂專欄:〈戀愛診療室〉互舔傷口找安慰 感情浮木並非真愛

文/心理諮商師 李安妮


Q:
我在34歲時談了第一段感情,結果卻被無情地拋棄,從此一蹶不起。38歲時,我認識了一位曾談過3段感情但都被女生分手的男人,那時的我覺得,學歷、工作、成就、家庭背景有落差不要緊,只要這個男人真心愛我就好,而他也願意為我改變,從來沒對我講過一句重話,因為我是他人生40年以來,第一個願意跟他有親密接觸的女人。但一段時間過去後,我發現自己對他的要求愈來愈多,開始覺得他沒有一點令我滿意。對於我的抱怨,他都解釋為我是愛他才關心他、要求他,但我自己明白,其實是因為社會的價值觀影響,讓我覺得他的條件明顯不足。現在的我好痛苦,有感於自己年紀愈來愈年長,愈想跟他分手,但也害怕再次重蹈當初跟前男友分手時的悲慘狀況。(Lisa)

A:
起來你們兩個都是在感情裡受過傷並且還沒療癒好的人,透過跟對方在一起找到安慰,成為彼此的浮木。他願意為妳改變以符合妳的要求,妳願意給他親密的接觸-這是一種條件交換,彌補彼此匱乏的關係,而不是真正的愛,這樣的關係早晚都會出問題。你們兩個人都須要先把自己內在的傷口療癒好,才能成為能夠讓自己開心、獨立、完整的人。無論妳對他的要求是來自於社會或是妳自己的價值觀(通常兩個會混淆在一起),如果沒有很喜歡他,就是沒有很喜歡他,妳無法用邏輯理性去逼自己愛一個人。試著向內心觀照妳跟他在一起的感覺如何?妳是自在地、放鬆地、開心地、溫暖地覺得被支持、能夠做自己嗎?觀照妳的心情、情緒,還有妳身體的感覺,因為這些是沒有辦法說謊的!不像妳的腦袋會經過很多過濾網來欺騙妳,把妳的真實過濾掉,說服妳能夠愛一個自己其實沒有很喜歡的人。
沒有人能夠讓妳覺得滿足、完整,因為這本來就是妳自己的責任,所以早晚還是要學習替自己的幸福快樂負責,而不是依賴一個人或者是一段關係。妳如果想跟他分手,就跟他分手吧!分離的痛苦很多人都經歷過,而且沒有因此致命,所以妳一定也能夠度過這一關。當妳離開他,回到自己的孤單,失去安全感,妳反而有機會開始跟自己建立關係,學習愛自己。妳如果能夠回頭去看那段關係教導了妳什麼,例如自我療癒、學習愛自己,分手的痛苦就會比較快消失,因為妳會看到那段關係的每個階段,包括最後的分離都是個恩典,來幫助妳找回自己。
(寫信給李安妮Tara:asktaraannlee@gmail.com)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